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4
肆、缺點判定表
┌──┬────┬─────────┬─────────┬──┐
│試驗│致命缺點│  嚴  重  缺  點  │  一  般  缺  點  │輕微│
│項目│        │                  │                  │缺點│
├──┼────┼─────────┼─────────┼──┤
│所有│致命缺點│                  │                  │    │
│項目│:試驗過│                  │                  │    │
│共通│程中發生│                  │                  │    │
│原則│破壞或變│                  │                  │    │
│    │形之現象│                  │                  │    │
│    │。      │                  │                  │    │
├──┼────┼─────────┼─────────┼──┤
│構造│依本基準│1.承受負載部分發生│1.承受負載部分之缺│製造│
│、材│技術規範│  龜裂或損壞之現象│  點,有影響性能或│廠商│
│質及│三、(四│  。              │  強度之虞。      │名稱│
│標示│)、1 之│2.裝接部螺紋不符規│2.迴水板固定不完全│、商│
│    │試驗,動│  定。            │  或其它類似缺點。│標或│
│    │作功能不│3.構造、材質或釋放│3.調整螺釘固定不完│出廠│
│    │完全者。│  機構之尺寸任意變│  全或脫落。      │年份│
│    │        │  更。            │4.裝接部螺紋有半周│等標│
│    │        │4.裝配載重再次調整│  以上之損壞現象。│示,│
│    │        │  或零件再次組裝。│5.有影響墊片性能之│出現│
│    │        │5.”二、(一)、3 │  缺點,或使用二枚│脫落│
│    │        │  ”所述部分,出現│  以上之墊片。    │、錯│
│    │        │  螺釘無法固定之現│6.玻璃球之玻璃容器│誤或│
│    │        │  象。            │  出現裂痕或泡孔之│無法│
│    │        │6.材質與規格不符。│  現象。          │判別│
│    │        │7.依本基準技術規範│7.裝接部螺紋超過量│之現│
│    │        │  三、(四)、2 之│  規之尺寸上限。  │象。│
│    │        │  試驗,發生漏水現│8.標示溫度、顏色標│    │
│    │        │  象者。          │  示,或安裝方向等│    │
│    │        │                  │  標示,出現脫落、│    │
│    │        │                  │  錯誤或無法判別之│    │
│    │        │                  │  現象。          │    │
│    │        │                  │9.第一種撒水頭之「│    │
│    │        │                  │  」、「QR」或有│    │
│    │        │                  │  效撒水半徑「r2.6│    │
│    │        │                  │  」、「r2.8」等標│    │
│    │        │                  │  示,出現脫落、錯│    │
│    │        │                  │  誤或無法判別之現│    │
│    │        │                  │  象。            │    │
│    │        │                  │10. 小區劃型撒水頭│    │
│    │        │                  │    之「小」、「S │    │
│    │        │                  │    」或流量特性係│    │
│    │        │                  │    數 K  等標示,│    │
│    │        │                  │    出現脫落、錯誤│    │
│    │        │                  │    或無法判別之現│    │
│    │        │                  │    象。          │    │
│    │        │                  │11. 螺紋標稱 PT1/2│    │
│    │        │                  │    用於標稱口徑 2│    │
│    │        │                  │    0A  之撒水頭,│    │
│    │        │                  │    而未作標示。  │    │
│    │        │                  │12. 製造方法任意變│    │
│    │        │                  │    更。          │    │
│    │        │                  │13. 迴水板之尺寸未│    │
│    │        │                  │    在許可差範圍內│    │
│    │        │                  │    。            │    │
│    │        │                  │14. 螺紋之固定力未│    │
│    │        │                  │    達規定值。    │    │
├──┼────┼─────────┼─────────┼──┤
│耐洩│        │1.施予水壓 25kgf/│                  │    │
│漏試│        │  cm2 時,出現漏水│                  │    │
│驗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環境│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溫度│        │漏試驗結果        │                  │    │
│試驗│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撞擊│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裝配│偏差值超│偏差值超過 40 %,│偏差值超過 30 %,│    │
│載重│過+ 50 │但在 50 %以下。  │但在 40 %以下。  │    │
│試驗│%。    │                  │                  │    │
├──┼────┼─────────┼─────────┼──┤
│框架│        │變形比超過 50 %。│                  │    │
│永久│        │                  │                  │    │
│變形│        │                  │                  │    │
│量試│        │                  │                  │    │
│驗  │        │                  │                  │    │
├──┼────┼─────────┼─────────┼──┤
│易熔│在 10 天│                  │                  │    │
│元件│試驗期間│                  │                  │    │
│強度│內,發生│                  │                  │    │
│試驗│變形、破│                  │                  │    │
│    │損或易熔│                  │                  │    │
│    │合金部分│                  │                  │    │
│    │出現龜裂│                  │                  │    │
│    │現象(但│                  │                  │    │
│    │在壓縮載│                  │                  │    │
│    │重時,按│                  │                  │    │
│    │其動作機│                  │                  │    │
│    │構之許可│                  │                  │    │
│    │變形量來│                  │                  │    │
│    │判定)。│                  │                  │    │
├──┼────┼─────────┼─────────┼──┤
│玻璃│加熱時玻│冷卻時玻璃球出現龜│                  │    │
│球加│璃球出現│裂現象。          │                  │    │
│熱冷│龜裂或破│                  │                  │    │
│卻試│損現象。│                  │                  │    │
│驗  │        │                  │                  │    │
├──┼────┼─────────┼─────────┼──┤
│玻璃│玻璃球出│                  │                  │    │
│球熱│現龜裂或│                  │                  │    │
│衝擊│破損現象│                  │                  │    │
│試驗│。      │                  │                  │    │
├──┼────┼─────────┼─────────┼──┤
│玻璃│玻璃球出│                  │                  │    │
│球加│現龜裂或│                  │                  │    │
│載試│破損現象│                  │                  │    │
│驗  │。      │                  │                  │    │
├──┼────┼─────────┼─────────┼──┤
│釋放│發生變形│                  │                  │    │
│機構│、龜裂或│                  │                  │    │
│強度│破損現象│                  │                  │    │
│試驗│。      │                  │                  │    │
├──┼────┼─────────┼─────────┼──┤
│振動│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水鎚│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硝酸│        │本試驗後,進行 0.5│1.荷重之負載部分產│    │
│亞汞│        │kgf /cm2 壓力下之│  生龜裂現象。    │    │
│應力│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2.非荷重之負載部分│    │
│腐蝕│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產生龜裂,經施予│    │
│試驗│        │超過 1 min。      │  10 kgf/cm2 壓力│    │
│或氨│        │                  │  10  分鐘,產生破│    │
│水應│        │                  │  壞現象。        │    │
│力腐│        │                  │                  │    │
│蝕試│        │                  │                  │    │
│驗  │        │                  │                  │    │
├──┼────┼─────────┼─────────┼──┤
│二氧│        │本試驗後,進行 0.5│出現腐蝕或損壞現象│    │
│化硫│        │kgf /cm2 壓力下之│。                │    │
│腐蝕│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                  │    │
│試驗│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 min。      │                  │    │
├──┼────┼─────────┼─────────┼──┤
│鹽霧│        │本試驗後,進行 0.5│出現腐蝕或損壞現象│    │
│腐蝕│        │kgf /cm2 壓力下之│。                │    │
│試驗│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                  │    │
│    │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 min。      │                  │    │
├──┼────┼─────────┼─────────┼──┤
│動作│1.易熔元│1.易熔元件型之偏差│1.易熔元件型之偏差│    │
│溫度│  件型之│  值超過±10  %,│  值超過±3 %,但│    │
│試驗│  偏差值│  但在±15  %以下│  在 ±10 %以下。│    │
│    │  超過±│  。              │2.玻璃球型之偏差值│    │
│    │  15  %│2.玻璃球型之偏差值│  超過+15  %或-│    │
│    │  。    │  超過+25  %或-│  5 %,但在+25  │    │
│    │2.玻璃球│  15  %,但在+35│  %或-15  %以下│    │
│    │  型之偏│  %或-25  %以下│  。              │    │
│    │  差值超│  。              │                  │    │
│    │  過+35│                  │                  │    │
│    │  %或-│                  │                  │    │
│    │  25  %│                  │                  │    │
│    │  。    │                  │                  │    │
├──┼────┼─────────┼─────────┼──┤
│玻璃│1.偏差值│                  │偏差值超過±3 %(│    │
│球氣│  超過±│                  │包括下列情況:申請│    │
│泡消│  10  %│                  │時註記氣泡會消失,│    │
│失溫│  (包括│                  │而在標示溫度之 93 │    │
│度試│  下列情│                  │%,氣泡仍未消失,│    │
│驗  │  況:申│                  │且標示溫度之 93 %│    │
│    │  請時註│                  │溫度值,超過氣泡消│    │
│    │  記氣泡│                  │失溫度申請值+3 %│    │
│    │  會消失│                  │)。              │    │
│    │  ,而在│                  │                  │    │
│    │  標示溫│                  │                  │    │
│    │  度之 9│                  │                  │    │
│    │  3 %,│                  │                  │    │
│    │  氣泡仍│                  │                  │    │
│    │  未消失│                  │                  │    │
│    │  ,且標│                  │                  │    │
│    │  示溫度│                  │                  │    │
│    │  之 93 │                  │                  │    │
│    │  %溫度│                  │                  │    │
│    │  值,超│                  │                  │    │
│    │  過氣泡│                  │                  │    │
│    │  消失溫│                  │                  │    │
│    │  度申請│                  │                  │    │
│    │  值+10│                  │                  │    │
│    │  %)。│                  │                  │    │
│    │2.申請時│                  │                  │    │
│    │  註記氣│                  │                  │    │
│    │  泡不會│                  │                  │    │
│    │  消失,│                  │                  │    │
│    │  但在標│                  │                  │    │
│    │  示溫度│                  │                  │    │
│    │  93  %│                  │                  │    │
│    │  以下時│                  │                  │    │
│    │  ,氣泡│                  │                  │    │
│    │  卻消失│                  │                  │    │
│    │  。    │                  │                  │    │
├──┼────┼─────────┼─────────┼──┤
│功能│動作不完│                  │                  │    │
│試驗│全或出現│                  │                  │    │
│    │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mi│                  │                  │    │
│    │n 。    │                  │                  │    │
├──┼────┼─────────┼─────────┼──┤
│感度│動作不完│在規定之動作時間內│                  │    │
│試驗│全。    │未動作。          │                  │    │
├──┼────┼─────────┼─────────┼──┤
│放水│        │                  │流量特性係數 K  值│    │
│量試│        │                  │未在容許範圍內。  │    │
│驗  │        │                  │                  │    │
├──┼────┼─────────┼─────────┼──┤
│標準│        │同心圓上之平均撒水│1.有效撒水半徑 r2.│    │
│型撒│        │量 qn‧m  未達到規│  3 者:Q’/Q 之比│    │
│水頭│        │定曲線所示值。    │  值未滿 60 %。  │    │
│撒水│        │                  │2.有效撒水半徑 r2.│    │
│分布│        │                  │  6 者:Q’/Q 之比│    │
│試驗│        │                  │  值未滿 60 %。  │    │
│(依│        │                  │3.有效撒水半徑 r2.│    │
│十四│        │                  │  8 者:Q’/Q 之比│    │
│之(│        │                  │  值未滿 60 %。  │    │
│一)│        │                  │4.採水量之最小值未│    │
│之 1│        │                  │  達到規定曲線所示│    │
│規定│        │                  │  值之 70 %。    │    │
│)  │        │                  │                  │    │
├──┼────┼─────────┼─────────┼──┤
│標準│        │平均分布量小於壹、│當一水盤充滿水及放│    │
│型撒│        │十四、(一)、2 表│水十分鐘後,距撒水│    │
│水頭│        │五之最小平均分布量│頭最遠端水盤撒水量│    │
│撒水│        │,且各水盤小於平均│大於每平方公尺 0.0│    │
│分布│        │量之 75 %。      │07 L/s。          │    │
│試驗│        │                  │                  │    │
│(依│        │                  │                  │    │
│十四│        │                  │                  │    │
│之(│        │                  │                  │    │
│一)│        │                  │                  │    │
│之 1│        │                  │                  │    │
│規定│        │                  │                  │    │
│)  │        │                  │                  │    │
├──┼────┼─────────┼─────────┼──┤
│小區│        │1.地面之平均採水量│1.地面之採水量未達│    │
│劃型│        │  未達規定值。    │  規定值。        │    │
│撒水│        │2.各壁面之採水量未│2.壁面之濡濕範圍未│    │
│頭撒│        │  達規定值。      │  達規定值。      │    │
│水分│        │                  │                  │    │
│布試│        │                  │                  │    │
│驗  │        │                  │                  │    │
├──┼────┼─────────┼─────────┼──┤
│側壁│        │1.各列、各行之平均│採水量之最小值未達│    │
│型撒│        │  採水量 qs‧m  未│到規定曲線所示值之│    │
│水頭│        │  達到規定曲線所示│70  %。          │    │
│撒水│        │  值。            │                  │    │
│分布│        │2.壁面未濡濕。    │                  │    │
│試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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