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缺點判定表
┌──┬────┬─────────┬─────────┬──┐
│試驗│致命缺點│ 嚴 重 缺 點 │ 一 般 缺 點 │輕微│
│項目│ │ │ │缺點│
├──┼────┼─────────┼─────────┼──┤
│所有│致命缺點│ │ │ │
│項目│:試驗過│ │ │ │
│共通│程中發生│ │ │ │
│原則│破壞或變│ │ │ │
│ │形之現象│ │ │ │
│ │。 │ │ │ │
├──┼────┼─────────┼─────────┼──┤
│構造│依本基準│1.承受負載部分發生│1.承受負載部分之缺│製造│
│、材│技術規範│ 龜裂或損壞之現象│ 點,有影響性能或│廠商│
│質及│三、(四│ 。 │ 強度之虞。 │名稱│
│標示│)、1 之│2.裝接部螺紋不符規│2.迴水板固定不完全│、商│
│ │試驗,動│ 定。 │ 或其它類似缺點。│標或│
│ │作功能不│3.構造、材質或釋放│3.調整螺釘固定不完│出廠│
│ │完全者。│ 機構之尺寸任意變│ 全或脫落。 │年份│
│ │ │ 更。 │4.裝接部螺紋有半周│等標│
│ │ │4.裝配載重再次調整│ 以上之損壞現象。│示,│
│ │ │ 或零件再次組裝。│5.有影響墊片性能之│出現│
│ │ │5.”二、(一)、3 │ 缺點,或使用二枚│脫落│
│ │ │ ”所述部分,出現│ 以上之墊片。 │、錯│
│ │ │ 螺釘無法固定之現│6.玻璃球之玻璃容器│誤或│
│ │ │ 象。 │ 出現裂痕或泡孔之│無法│
│ │ │6.材質與規格不符。│ 現象。 │判別│
│ │ │7.依本基準技術規範│7.裝接部螺紋超過量│之現│
│ │ │ 三、(四)、2 之│ 規之尺寸上限。 │象。│
│ │ │ 試驗,發生漏水現│8.標示溫度、顏色標│ │
│ │ │ 象者。 │ 示,或安裝方向等│ │
│ │ │ │ 標示,出現脫落、│ │
│ │ │ │ 錯誤或無法判別之│ │
│ │ │ │ 現象。 │ │
│ │ │ │9.第一種撒水頭之「│ │
│ │ │ │ 」、「QR」或有│ │
│ │ │ │ 效撒水半徑「r2.6│ │
│ │ │ │ 」、「r2.8」等標│ │
│ │ │ │ 示,出現脫落、錯│ │
│ │ │ │ 誤或無法判別之現│ │
│ │ │ │ 象。 │ │
│ │ │ │10. 小區劃型撒水頭│ │
│ │ │ │ 之「小」、「S │ │
│ │ │ │ 」或流量特性係│ │
│ │ │ │ 數 K 等標示,│ │
│ │ │ │ 出現脫落、錯誤│ │
│ │ │ │ 或無法判別之現│ │
│ │ │ │ 象。 │ │
│ │ │ │11. 螺紋標稱 PT1/2│ │
│ │ │ │ 用於標稱口徑 2│ │
│ │ │ │ 0A 之撒水頭,│ │
│ │ │ │ 而未作標示。 │ │
│ │ │ │12. 製造方法任意變│ │
│ │ │ │ 更。 │ │
│ │ │ │13. 迴水板之尺寸未│ │
│ │ │ │ 在許可差範圍內│ │
│ │ │ │ 。 │ │
│ │ │ │14. 螺紋之固定力未│ │
│ │ │ │ 達規定值。 │ │
├──┼────┼─────────┼─────────┼──┤
│耐洩│ │1.施予水壓 25kgf/│ │ │
│漏試│ │ cm2 時,出現漏水│ │ │
│驗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環境│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溫度│ │漏試驗結果 │ │ │
│試驗│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撞擊│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裝配│偏差值超│偏差值超過 40 %,│偏差值超過 30 %,│ │
│載重│過+ 50 │但在 50 %以下。 │但在 40 %以下。 │ │
│試驗│%。 │ │ │ │
├──┼────┼─────────┼─────────┼──┤
│框架│ │變形比超過 50 %。│ │ │
│永久│ │ │ │ │
│變形│ │ │ │ │
│量試│ │ │ │ │
│驗 │ │ │ │ │
├──┼────┼─────────┼─────────┼──┤
│易熔│在 10 天│ │ │ │
│元件│試驗期間│ │ │ │
│強度│內,發生│ │ │ │
│試驗│變形、破│ │ │ │
│ │損或易熔│ │ │ │
│ │合金部分│ │ │ │
│ │出現龜裂│ │ │ │
│ │現象(但│ │ │ │
│ │在壓縮載│ │ │ │
│ │重時,按│ │ │ │
│ │其動作機│ │ │ │
│ │構之許可│ │ │ │
│ │變形量來│ │ │ │
│ │判定)。│ │ │ │
├──┼────┼─────────┼─────────┼──┤
│玻璃│加熱時玻│冷卻時玻璃球出現龜│ │ │
│球加│璃球出現│裂現象。 │ │ │
│熱冷│龜裂或破│ │ │ │
│卻試│損現象。│ │ │ │
│驗 │ │ │ │ │
├──┼────┼─────────┼─────────┼──┤
│玻璃│玻璃球出│ │ │ │
│球熱│現龜裂或│ │ │ │
│衝擊│破損現象│ │ │ │
│試驗│。 │ │ │ │
├──┼────┼─────────┼─────────┼──┤
│玻璃│玻璃球出│ │ │ │
│球加│現龜裂或│ │ │ │
│載試│破損現象│ │ │ │
│驗 │。 │ │ │ │
├──┼────┼─────────┼─────────┼──┤
│釋放│發生變形│ │ │ │
│機構│、龜裂或│ │ │ │
│強度│破損現象│ │ │ │
│試驗│。 │ │ │ │
├──┼────┼─────────┼─────────┼──┤
│振動│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水鎚│ │本試驗後,進行耐洩│ │ │
│試驗│ │漏試驗結果 │ │ │
│ │ │1.施予水壓 25kgf/│ │ │
│ │ │ cm2 時,出現漏水│ │ │
│ │ │ 現象。 │ │ │
│ │ │2.施予空氣壓 25kgf│ │ │
│ │ │ /cm2 時,有氣泡│ │ │
│ │ │ 產生。 │ │ │
├──┼────┼─────────┼─────────┼──┤
│硝酸│ │本試驗後,進行 0.5│1.荷重之負載部分產│ │
│亞汞│ │kgf /cm2 壓力下之│ 生龜裂現象。 │ │
│應力│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2.非荷重之負載部分│ │
│腐蝕│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產生龜裂,經施予│ │
│試驗│ │超過 1 min。 │ 10 kgf/cm2 壓力│ │
│或氨│ │ │ 10 分鐘,產生破│ │
│水應│ │ │ 壞現象。 │ │
│力腐│ │ │ │ │
│蝕試│ │ │ │ │
│驗 │ │ │ │ │
├──┼────┼─────────┼─────────┼──┤
│二氧│ │本試驗後,進行 0.5│出現腐蝕或損壞現象│ │
│化硫│ │kgf /cm2 壓力下之│。 │ │
│腐蝕│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 │ │
│試驗│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 min。 │ │ │
├──┼────┼─────────┼─────────┼──┤
│鹽霧│ │本試驗後,進行 0.5│出現腐蝕或損壞現象│ │
│腐蝕│ │kgf /cm2 壓力下之│。 │ │
│試驗│ │功能試驗時,動作不│ │ │
│ │ │完全或出現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 min。 │ │ │
├──┼────┼─────────┼─────────┼──┤
│動作│1.易熔元│1.易熔元件型之偏差│1.易熔元件型之偏差│ │
│溫度│ 件型之│ 值超過±10 %,│ 值超過±3 %,但│ │
│試驗│ 偏差值│ 但在±15 %以下│ 在 ±10 %以下。│ │
│ │ 超過±│ 。 │2.玻璃球型之偏差值│ │
│ │ 15 %│2.玻璃球型之偏差值│ 超過+15 %或-│ │
│ │ 。 │ 超過+25 %或-│ 5 %,但在+25 │ │
│ │2.玻璃球│ 15 %,但在+35│ %或-15 %以下│ │
│ │ 型之偏│ %或-25 %以下│ 。 │ │
│ │ 差值超│ 。 │ │ │
│ │ 過+35│ │ │ │
│ │ %或-│ │ │ │
│ │ 25 %│ │ │ │
│ │ 。 │ │ │ │
├──┼────┼─────────┼─────────┼──┤
│玻璃│1.偏差值│ │偏差值超過±3 %(│ │
│球氣│ 超過±│ │包括下列情況:申請│ │
│泡消│ 10 %│ │時註記氣泡會消失,│ │
│失溫│ (包括│ │而在標示溫度之 93 │ │
│度試│ 下列情│ │%,氣泡仍未消失,│ │
│驗 │ 況:申│ │且標示溫度之 93 %│ │
│ │ 請時註│ │溫度值,超過氣泡消│ │
│ │ 記氣泡│ │失溫度申請值+3 %│ │
│ │ 會消失│ │)。 │ │
│ │ ,而在│ │ │ │
│ │ 標示溫│ │ │ │
│ │ 度之 9│ │ │ │
│ │ 3 %,│ │ │ │
│ │ 氣泡仍│ │ │ │
│ │ 未消失│ │ │ │
│ │ ,且標│ │ │ │
│ │ 示溫度│ │ │ │
│ │ 之 93 │ │ │ │
│ │ %溫度│ │ │ │
│ │ 值,超│ │ │ │
│ │ 過氣泡│ │ │ │
│ │ 消失溫│ │ │ │
│ │ 度申請│ │ │ │
│ │ 值+10│ │ │ │
│ │ %)。│ │ │ │
│ │2.申請時│ │ │ │
│ │ 註記氣│ │ │ │
│ │ 泡不會│ │ │ │
│ │ 消失,│ │ │ │
│ │ 但在標│ │ │ │
│ │ 示溫度│ │ │ │
│ │ 93 %│ │ │ │
│ │ 以下時│ │ │ │
│ │ ,氣泡│ │ │ │
│ │ 卻消失│ │ │ │
│ │ 。 │ │ │ │
├──┼────┼─────────┼─────────┼──┤
│功能│動作不完│ │ │ │
│試驗│全或出現│ │ │ │
│ │沉積現象│ │ │ │
│ │超過 1mi│ │ │ │
│ │n 。 │ │ │ │
├──┼────┼─────────┼─────────┼──┤
│感度│動作不完│在規定之動作時間內│ │ │
│試驗│全。 │未動作。 │ │ │
├──┼────┼─────────┼─────────┼──┤
│放水│ │ │流量特性係數 K 值│ │
│量試│ │ │未在容許範圍內。 │ │
│驗 │ │ │ │ │
├──┼────┼─────────┼─────────┼──┤
│標準│ │同心圓上之平均撒水│1.有效撒水半徑 r2.│ │
│型撒│ │量 qn‧m 未達到規│ 3 者:Q’/Q 之比│ │
│水頭│ │定曲線所示值。 │ 值未滿 60 %。 │ │
│撒水│ │ │2.有效撒水半徑 r2.│ │
│分布│ │ │ 6 者:Q’/Q 之比│ │
│試驗│ │ │ 值未滿 60 %。 │ │
│(依│ │ │3.有效撒水半徑 r2.│ │
│十四│ │ │ 8 者:Q’/Q 之比│ │
│之(│ │ │ 值未滿 60 %。 │ │
│一)│ │ │4.採水量之最小值未│ │
│之 1│ │ │ 達到規定曲線所示│ │
│規定│ │ │ 值之 70 %。 │ │
│) │ │ │ │ │
├──┼────┼─────────┼─────────┼──┤
│標準│ │平均分布量小於壹、│當一水盤充滿水及放│ │
│型撒│ │十四、(一)、2 表│水十分鐘後,距撒水│ │
│水頭│ │五之最小平均分布量│頭最遠端水盤撒水量│ │
│撒水│ │,且各水盤小於平均│大於每平方公尺 0.0│ │
│分布│ │量之 75 %。 │07 L/s。 │ │
│試驗│ │ │ │ │
│(依│ │ │ │ │
│十四│ │ │ │ │
│之(│ │ │ │ │
│一)│ │ │ │ │
│之 1│ │ │ │ │
│規定│ │ │ │ │
│) │ │ │ │ │
├──┼────┼─────────┼─────────┼──┤
│小區│ │1.地面之平均採水量│1.地面之採水量未達│ │
│劃型│ │ 未達規定值。 │ 規定值。 │ │
│撒水│ │2.各壁面之採水量未│2.壁面之濡濕範圍未│ │
│頭撒│ │ 達規定值。 │ 達規定值。 │ │
│水分│ │ │ │ │
│布試│ │ │ │ │
│驗 │ │ │ │ │
├──┼────┼─────────┼─────────┼──┤
│側壁│ │1.各列、各行之平均│採水量之最小值未達│ │
│型撒│ │ 採水量 qs‧m 未│到規定曲線所示值之│ │
│水頭│ │ 達到規定曲線所示│70 %。 │ │
│撒水│ │ 值。 │ │ │
│分布│ │2.壁面未濡濕。 │ │ │
│試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