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性能: (一)緊急電源容量在20分鐘以上。 (二)燈光閃滅頻率每秒1次至2次。 (三)引導音響裝置之音色與音量有別於其他設備之音響或噪音。 (四)引導音響之組成包括: 1.警報音: 結合基本頻率不同之兩個週期性複合波聲音(Ping、 Pong)反覆兩次。 2.語音: 女聲發音,語音內容為「緊急出口,這邊」,發音清晰明 確。 (五)引導音響裝置之音壓在90分貝以上。 (六)信號裝置與標示設備間之信號回路,不得連接其他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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