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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性能:
(一)緊急電源容量在20分鐘以上。
(二)燈光閃滅頻率每秒1次至2次。
(三)引導音響裝置之音色與音量有別於其他設備之音響或噪音。
(四)引導音響之組成包括:
      1.警報音: 結合基本頻率不同之兩個週期性複合波聲音(Ping、
        Pong)反覆兩次。
      2.語音: 女聲發音,語音內容為「緊急出口,這邊」,發音清晰明
        確。
(五)引導音響裝置之音壓在90分貝以上。
(六)信號裝置與標示設備間之信號回路,不得連接其他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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