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4
四、權責分工
(一)資通作業中心
      1.行政作業及技術支援。
      2.網站後台操作諮詢及版本維護。
      3.網站後台管理系統各項功能權限設定與管理。
      4.審查網站承商每月提報之維運分析報告。
      5.接獲有關網站內容錯誤、過時、漏登或其他不合宜資料之情事,
        以及其他有關網站須各單位配合之事項,填具「內政部消防署全
        球資訊網分辦單」(附件一),主管單位應於收到分辦單二日內
        處理完畢,填妥辦理情形經主管核章送回資通作業中心確認無誤
        後解除列管。
      6.每年提供及產製網站績效評核相關參考數據,併同「七、績效評
        核」辦理。
      7.辦理機房管理、頻寬流量監控、設立防火牆及網站安全防禦機制
        等。
(二)管理人員
      本署各單位應指派所轄網站單元管理人員及督導長官(科長以上)
      各一名,其任務如下:
      1.若需新增、修改或移除網站單元名稱及架構,經主管單位討論呈
        現方式及內容後簽會資通作業中心,於奉核後影送資通作業中心
        處理。
      2.應協助單位所轄網站單元各項資料之上稿及異動。
      3.每月應對於所轄網站單元內超連結、資料內容至少進行檢查一次
        ,確認其時效性、豐富性及正確性,並於網站維運會議中說明辦
        理情形。
顯示立法理由
112/09/06
一、配合本署組織改造,資訊室改編為資通作業中心,爰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目酌作
    文字修正。
二、配合現行維運狀況,第一款第四目刪除維運分析報告提報審查頻率規定。
三、配合現行維運狀況,刪除現行網站己不存在之功能,並增訂其他有關網站須各單
    位配合之事項,爰第一款第五目酌作文字修正。
一、配合本署組織改造,資訊室改編為資通作業中心,爰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目酌作
    文字修正。
二、配合現行維運狀況,第一款第四目刪除維運分析報告提報審查頻率規定。
三、配合現行維運狀況,刪除現行網站己不存在之功能,並增訂其他有關網站須各單
    位配合之事項,爰第一款第五目酌作文字修正。
107/06/28
配合本署績效評核作業時程,酌作文字修正。

配合本要點附件 4「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站維運績效指標」修正內容,俾利切合
網站績效評核作業要旨。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