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車輛之種類及規格如下: (一)泡沫消防車: 1.放水量在每分鐘一千八百九十二公升(每分鐘五百加侖)以上。 2.車輛上應具備泡沫原液槽及比率混合器。 (二)化學消防車:放水量與前款第一目規定相同,亦應具備泡沫原液槽 及比率混合器。 (三)每車應備一千八百九十二公升(五百加侖)以上之泡沫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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