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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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動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組長兼任,承召
    集人之命,綜理本小組幕僚任務;另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部消防
    署災害管理組人員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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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9/12/21
規定推動小組幕僚人員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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