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條之申請,辦理實地評鑑前撤回申請者,退還實地評鑑費。 經實地評鑑不合格,且需再次辦理實地評鑑者,應再繳納實地評鑑費。
一、定明申請者於實地評鑑前撤回申請,退還實地評鑑費。 二、另申請者經實地評鑑不合格,且需再次辦理實地評鑑,應再繳納實地評鑑費,俾 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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