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年定期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並由機關、學 校、團體及大眾傳播機構協助推行。
社區住宅愈來愈密集、建材日新月異、救火設備也不斷更新。民眾的居家防火、救災 訓練等等必需與時俱進。為強化防火教育及宣導,地方機關需強制「每年定期」辦理 之。
條次變更、條文未修正。
防火教育與宣導旨在灌輸民眾防火逃生常識,提高防火警覺,預防火災發生之重要措 施,應經常普遍實施並由有關機關配合推行,以宏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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