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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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要點所稱之考核,包括平時考核、專案考核及年終會評。依左列規
    定辦理:
 (一) 平時考核:考核人對於受考核人平日表現應深入瞭解考核,隨時記
      載優劣具體事實,如發現有違紀傾向者,應立即記錄呈報。平時考
      核紀錄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 專案考核:視工作優劣及社會輿情反應需要,本公正、客觀立場隨
      時辦理之。專案考核表格式如附件三。
 (三) 年終會評:於每年十一月、十二月,由單位主管就平時考核情形,
      對受考核人較具有特殊優劣事蹟者提出報告。年終會評作業規定如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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