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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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進駐人員作業空間與座位安排:
一、本署平日值班人員作業空間:
    本署平日值班人員包括指揮督導官、總值日官、執勤官各 1  人、執
    勤員 3  人、災情監控小組長、參謀組員、查證組員、後勤組員、資
    通組員、災情彙整員各 1  人,共 12 人,原則分配於指揮中心作業
    區席位,如附件七之一粉紅色區域,並視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二、本署緊急應變小組作業空間:
(一)作業組:原則分配指揮中心災情監控區,詳如附件七之一墨綠色區
      域,並視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二)本署緊急應變小組其他組別作業空間,原則分配如附件七亮綠色區
      域,並視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三、部會進駐作業空間:
    原則同風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各機關於首長決策室之座位分
    配,如附件七紅色區域,超出座位容量之幕僚人員,原則分配於幕僚
    作業區,如附件七黃色區域,均由本署視實際情況,彈性調整。幕僚
    參謀組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主導,座位原則分配如附件七淺藍色
    區域。
四、高階長官蒞臨聽取簡報座位,視實際情形,於下列四區擇定:
(一)本署緊急應變小組作業組之作業區域,如附件七墨綠色區域。
(二)分析研判會議區,如附件七橘色區域。
(三)4 樓會議室。
(四)首長決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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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24
本點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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