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109/04/10 公發布)
第 5 條
調查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內政部消防署派員兼任,承召集人及副召集人
之命,處理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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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9/04/10
置執行秘書處理會務。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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