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訊息誤發應變處理機制: (一)事件通報程序: 當發現訊息內容錯誤、發布範圍有誤或非依原有設定發布訊息時, 由前述發布程序相關人員立即會同,向上級層層進行通報,告知事 件狀況、影響範圍及初判原因。 (二)事件影響之範圍及損害評估: 誤發事件發生後,由資通小組人員透過 MSP 發布作業管理功能查 看發布帳號、訊息內容、發送範圍點位半徑或行政區域、起迄時間 等,確認影響範圍同時進行損害評估。 (三)事件發生或知悉其發生時,損害控制及復原作業: 由資通小組人員透過 MSP 發布作業管理功能,中止發送訊息並取 消原 CBS 訊息。 (四)事件調查及處理作業: 確認每一步驟人員及系統有無遵照發布標準作業流程,以找出執行 上之錯誤點。 (五)事件根本原因分析: 依事件調查結果進行整體流程及系統檢討,並進行修正。 (六)媒體(發言人)回應機制: 將評估事件的影響範圍及損害,通報應變中心指揮官(未成立時通 報本部消防署署長),並透過相關媒體平台(災害情報站、官網、 臉書社群、LINE 群組等)發布新聞稿、澄清稿,必要時召開記者 會統一對外說明、更正。
一、本點新增。 二、配合「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布作業指引」第柒點「內部控制及危機應變機制 」,新增訊息誤發應變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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