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 (112/06/09 公發布)
第 5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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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2/06/09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
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
本條再予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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