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觸覺緊急導引地圖材質應符合下列規定,且停電時具有功能顯示地圖 位置: (一)材質應具有良好觸覺可讀性,不應使讀者手指或手掌受傷。 (二)不得使用會產生眩光效果之閃亮表面。 (三)表面材質不得因長期使用而變質或明顯損壞。 (四)觸覺緊急導引地圖應容易清潔,且場所人員應定期擦拭清潔。 (五)材質不得因炎熱或寒冷天氣環境,而使地圖觸摸者感到太熱或太冷 。 (六)材質不應導致觸摸者產生過敏反應。
為避免視障者閱讀觸覺緊急導引地圖時手部受傷,或是因圖面變質而導致傳遞錯誤資 訊,參酌 CNS19028 「無障礙設計-觸覺導引地圖之訊息內容、形狀及顯示法」訂定 觸覺緊急導引地圖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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