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5 條
勤務督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災害、立體救災人命搜救勤務之規劃、督導、管理及與其他支援
    單位間協議之訂定、執行。
二、國際人道救援任務人命搜救之規劃及執行;國際搜救組織之聯繫、協
    調、考察及出席會議。
三、專業人命搜救犬之規劃、評量、督導、協助馴養及培訓。
四、本隊各單位平時勤務之督導、考核與救災人員之安全管理及推動。
五、重要方案與施政計畫之研究、考核、發展、執行與法令之研究、整理
    、編纂及諮商。
六、印信典守與文書、檔案管理及主管會報、各項業務會報議事之管理。
七、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分析、研擬、執行與機關首長信箱陳情及請願
    案件之追蹤管制。
八、各項勤務資料成果統計、任務執行資料蒐集彙整與通報資料之整理、
    檢討、分析、保管及報告之提報。
九、其他有關勤務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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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2/11/15
勤務督導科之掌理事項。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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