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發生事故時,其應變處理注意事項如下: (一)遠離車體選擇上風處避難,電動車輛可能因為碰撞導致鋰電池熱失 控起火自燃,並產生有毒氣體,此外可能有冷卻液(乙二醇)或電 解液外漏情形,對呼吸道系統或皮膚造成危害,因此發生電動車事 故時,應儘速遠離車體並選擇上風處站立。 (二)避免站在車頭處以防暴衝,因電動車輛無引擎聲,暴衝情形難以預 測,為避免暴衝造成二次意外,所以發生事故時應避免站在車頭處 。 (三)避免觸碰車體以避免觸電,電動車輛碰撞後,可能因為零組件受損 產生漏電情形,應避免觸碰車體以免發生觸電危險。 (四)速撥一一九通知消防單位,電動車輛鋰電池起火後需要大量的水進 行持續降溫才能有效滅火,如有冒煙或起火狀況,建議立即撥打一 一九。
參考本部消防署「火災搶救安全指導原則第二十一章、搶救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安全指 導原則」、各電動車輛廠牌之電動車緊急救援手冊之相關指導原則及注意事項,明定 電動車輛充電時發生火災時時,有關消防安全避難、通報等應變處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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