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四點第一項本文所定審查,依程序分為書面審查及實地調查。 實地調查之重點工作如下: (一)防焰處理設備及器具之現況。 (二)品質管理用機器。 (三)品質管理方法。
一、本點新增。 二、參考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第一點及第五點,增訂第六點並酌作文字修正,理由 同第三點說明二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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