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役男之分發作業方式如下: (一)因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由本署依據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分發作業 原則辦理。 (二)非屬前款之其他役男,以訓練成績及志願公開分發,並得依一般替 代役役男戶籍地服役分發作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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