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第 6 條
第二條所定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安全檢查表,格式如附表
四,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零售業者名稱、聯絡電話、安全技術人員簽名。
二、用戶編號、姓名或名稱、聯絡電話、地址、用戶簽名。
三、檢查事項、檢查結果、檢查日期。
四、其他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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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21
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安全檢查表,旨在確保零售業者落實執行所屬用
戶供氣檢查,爰參考現行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注意事項第四點附表一,並
考量實務情形,明定格式如附表四及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零售業者名稱、聯絡電話、安全技術人員簽名。
二、用戶編號、姓名或名稱、聯絡電話、地址、用戶簽名。
三、檢查事項、檢查結果、檢查日期。
四、其他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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