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6 條
儲槽定期檢查之外部檢查方式如下:
一、槽頂:
(一)頂板厚度:以目視方式檢查有無穿孔;腐蝕區域面積超過六百四十
      五平方公分者(以下簡稱大面積腐蝕),以測厚方式量測其平均剩
      餘厚度。
(二)無閥通氣管:以目視及測厚方式進行檢查。
(三)大氣閥通氣管:以目視及手動方式進行檢查。
二、槽壁:
(一)壁板厚度:
      1.沿樓梯處每層以測厚方式量測腐蝕或點蝕深度各二處。
      2.縱向垂直腐蝕區域直徑達二十公分以上者(以下簡稱縱向垂直大
        面積腐蝕),以測厚方式量測其剩餘最小厚度。
(二)連接儲槽之主閥、安全閥、釋壓閥及排水閥等各式閥類:以目視及
      手動方式進行檢查。
(三)儲槽外部撓性管: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三、槽底板(儲槽基礎):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四、接地(接地線):以儀器及手動方式進行檢查。
儲槽定期檢查之內部檢查方式如下:
一、頂板厚度:以目視方式檢查有無穿孔;如有大面積腐蝕,以測厚方式
    量測其平均剩餘厚度。
二、槽底板:
(一)底板厚度:
      1.碳鋼材質:以目視、磁漏及測厚方式,選擇腐蝕區域較大或點蝕
        密集處四處以上,再以超音波方式量測。
      2.不銹鋼材質:以目視方式,選擇腐蝕區域較大或點蝕密集處四處
        以上,再以超音波方式量測。
(二)凸出或凹陷處:於凸凹明顯處量測內切圓半徑(單位:英尺)及其
      深(高)度(單位:英吋)。
(三)焊道: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三、槽壁:
(一)壁板厚度:
      1.選擇第一層及最上層,以測厚方式量測腐蝕或點蝕深度各二處。
      2.直徑二十公分範圍內,數個垂直腐蝕之縱向合計長度於五公分以
        上者,以測厚方式量測其剩餘最小厚度。
(二)焊道: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三)底環板上凸下陷: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四、進出管槽內閥:以目視及手動方式進行檢查。
五、儲槽內部撓性管:以目視方式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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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3/01/18
一、第一項定明儲槽定期檢查之外部檢查,包括槽頂、槽壁、槽底板(儲槽基礎)及
    接地(接地線)等檢查方式,說明如下:
(一)槽頂:為調節儲槽因存取公共危險物品等因素造成之內外壓差,於槽頂設有無
      閥通氣管或大氣閥通氣管等安全設備,為確保該等設備性能正常及檢查頂板厚
      度有無不足或穿孔,於第一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二)槽壁:為檢查壁板厚度有無不足、連接儲槽之各式閥類及外部撓性管等性能,
      於第二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三)槽底板(儲槽基礎):為檢查槽底板與地面相接部分有無位移、沉陷、積水或
      龜裂之可能,於第三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四)接地(接地線):為確保儲槽之接地(接地線)性能正常,能確實防護儲槽安
      全,於第四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二、第二項定明儲槽定期檢查之內部檢查,包括頂板厚度、槽底板、槽壁、進出管槽
    內閥及儲槽內部撓性管等檢查方式,說明如下:
(一)頂板厚度:為檢查頂板厚度有無不足或穿孔,於第一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二)槽底板:為檢查槽底板有無破裂之虞或厚度不足、槽底板凸出或凹陷情形及焊
      道有無腐蝕或洩漏之虞,於第二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三)槽壁:為檢查壁板厚度有無不足、焊道有無腐蝕及底環板有無變形之虞,於第
      三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四)進出管槽內閥:為檢查進出管槽內閥作動及密合情況,於第四款定明其檢查方
      式。
(五)儲槽內部撓性管:為檢查儲槽內部撓性管有無過度彎曲、滲漏或銹蝕之虞,於
      第五款定明其檢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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