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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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電腦設備處理機密公文時,對於簽入資訊系統所須之帳號及密碼
    應建立安全管理機制,並不得使其曝露於他人可見之狀態,有關公文
    交換所須之簽章加密等相關電子憑證,亦需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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