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輪值人員值日時不得擅離職守,如確因重要事故或公務必須離開園區 時應向科長以上人員報告,並交待其他代理人,同時應留連絡方式及 電話,如因未交待擅離職守致發生重大事故,依規定追究責任。
因應輪值制度調整,酌作文字修正。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