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8 條
防火管理人訓練之測驗方式以筆試行之,測驗成績以六十分為合格。
前項筆試之題目,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製作題庫於網頁公告,並不定期更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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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2
一、為利防火管理人訓練測驗標準之一致性,統一採筆試測驗,爰於第一項明定防火
    管理人訓練測驗方式及合格基準。
二、第二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統一製作及於網頁公告筆試之題庫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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