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倉庫自動撒水設備設計指引 (113/06/28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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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倉庫之天花板撒水頭,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一般區域應設置密閉式撒水頭;冷凍區設置密閉乾式或預動式自動
      撒水設備時,撒水頭數量需增加百分之三十。
(二)同一個防火區劃內不得混用不同標稱流量特性係數(K 值)、感度
      種類之撒水頭。
(三)向下型撒水頭迴水板距離天花板十五公分以上,三十公分以下;向
      上型撒水頭迴水板距離天花板七點五公分以上,三十公分以下。
(四)距離儲存物品頂部垂直距離需大於九十公分。
(五)撒水頭距離牆壁在十公分以上,最大撒水頭間距的二分之一以下。
(六)天花板斜率需小於十度。
(七)撒水頭間距在二點四公尺以上,三點六公尺以下。
(八)倉庫因物品危害等級、天花板最大高度、存放方式不同,每七十一
      平方公尺需設置之撒水頭動作顆數及放水壓力依附件三規定。若依
      上款最小撒水頭間距設計,面積超過七十一平方公尺,則依實際所
      需面積設計。若貨架設有撒水頭,附件三中天花板最大高度為最頂
      層撒水頭到天花板的距離;EC  為擴展覆蓋型撒水頭,其撒水頭間
      距得視其相關測試認證調整。
顯示立法理由
113/06/28
參考 FM8-9  第 233  節、NFPA13  第 10 章及第 20 章有關天花板撒水頭規定,明
定倉庫設置之天花板撒水頭之基本規範及天花板撒水頭分布密度、壓力。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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