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8
8.測試樣品分析
8.1 將樣品充份混合均勻後,放入 XRD  之樣品槽,並使用玻片將
    多餘的粉末刮除壓平後進行分析。
8.2 重複樣品分析:每 20 個樣品應至少執行 1  個重複樣品分析
    ,若每批次樣品數少於 20 個,則每批次仍應執行 1  個重複
    樣品分析,其相對差異百分比應在 20 %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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