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81 條
泡沫原液儲槽,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設有便於確認藥劑量之液面計或計量棒。
二、平時在加壓狀態者,應附設壓力表。
三、設置於溫度攝氏四十度以下,且無日光曝曬之處。
四、採取有效防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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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93/04/06
修正第一項本文、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85/03/13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泡沫原液儲槽之設置及檢測泡沫量等相關規定。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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