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21
配合修正條文第五條修正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及增列第二項,第三款酌作文字修正。
- 101/06/21
考量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具性質特殊者,如防火閘門係客制化需求之產品,產品並
非同一規格尺寸進行量產,爰參考日本消防檢定協會認定業務規程第五條及第六條規
定,第一項訂定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者,除由登錄機構依前條規定派員
至產品產製廠(場)會同實施試驗外,並應實施初次工廠檢查,檢查生產設備、品管
作業及程序等自主品質管理體制合格後,始得取得型式認可,後續依第十條及第十九
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規定,監督管理產品產製廠(場)品管之可靠度,以確保產品品
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