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15
一、為使保安監督人了解火災基本觀念與防火管理相關法規、消防安全設備等硬體設
施、對所屬員工進行自衛消防編組等任務分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管理相關法規
、場所施工安全與災害應變處置及消防防災計畫訂定等相關事宜,爰於第一項定
明保安監督人初訓之項目及時數;另考量曾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取得合格證書者
,業受有消防知識、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設備及自衛消防編組等訓練,爰定明其
得免除該部分訓練項目。
二、為使保安檢查員了解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維護與檢查、公共危險物品理化特性、
危險性工廠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等相關事宜,爰於第二項定明保安檢查員初訓之
項目及時數。
三、第三項定明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初訓應予退訓情形,以避免學員未參與測驗
而無測驗成績或請假時數過多影響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