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9
九、韌性社區獎補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應於收支清單中敘
    明,並於結報時解繳本署。但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金額為新臺幣三百
    元以下者,績優韌性社區得自行留存,免解繳本署。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