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4/24
一、修正第一項本文,理由同第八條說明一。
二、第一項各款修正說明如下:
(一)第一款第四目及第六目酌作文字修正,俾供設計彈性。
(二)為提高滅火設備之可靠度及安全性,第二款參考內政部審核認可案件,修正與
二回路以上之火警探測器感應連動啟動。
三、第二項未修正。
- 93/04/06
修正第一項、同項第一款各目、第二款及第二項本文與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 85/03/13
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參考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審查要點第十點規定,增訂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
啟動方式及其裝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