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112/12/01 廢止)
第 15 條
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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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6/07/25
一、現行第十八款替代役消防役役男之需求調查、徵選、分配與服勤管理及考核事項
    ,調整至第十九條第九款訓練中心職掌。
二、參照「處務規程」體例,修正人事室職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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