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112/12/01 廢止)
第 8 條
災害搶救組職掌如下:
一、火災搶救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火災搶救計畫之規劃、策辦、督導事項。
三、火災搶救業務之督導事項。
四、消防人員火災搶救之安全管理與推動事項。
五、消防水源之規劃、督導、擴充、運用及維護事項。
六、火災搶救戰技之研究、督導事項。
七、立體救災作業之規劃、督導事項。
八、化學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九、其他重大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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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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