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44 條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除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外,依下
列規定:
一、電源回路導線間及導線對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值,以直流五百伏特額定
    之絕緣電阻計測定,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下者,應在零點一M
    Ω以上,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者,在零點二MΩ以上。檢知器
    回路導線間及導線與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值,以直流五百伏特額定之絕
    緣電阻計測定,每一警報分區在零點一MΩ以上。
二、常開式檢知器信號回路之配線採用串接式,並加設終端電阻,以便藉
    由瓦斯漏氣受信總機作斷線自動檢出用。
三、檢知器回路不得與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以外之設備回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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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0/06/25
序文酌作文字修正,理由同第一百二十七條說明。
93/04/06
修正本文、第一款、第二款,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85/03/13
一、本條新增。
二、參照日本消防法施行規則第二十四條之二之三,增訂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之配
    線規定。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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