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19 條
探測器之探測區域,指探測器裝置面之四周以淨高四十公分以上之樑或類
似構造體區劃包圍者。但差動式分布型及偵煙式探測器,其裝置面之四周
淨高應為六十公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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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93/04/06
文字修正,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85/03/13
本條自原條文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移列,同時參考日本消防法施行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修正之。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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