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96 條
其他滅火困難場所,指室外加油站、未達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或一般滅火困
難場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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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93/04/06
一、本條新增。
二、考量危險物品場所之面積、儲存量、場所特性及物品性質,參酌日本危險物規制
    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明定其他滅火困難場所之範圍。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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