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78 條
泡沫原液儲存量,依第七十六條規定核算之水量與使用之泡沫原液濃度比
核算之。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93/04/06
條文未修正。
85/03/13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前條修正,作文字修正。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