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2 條
講習實施之科目、日期、場所、報名方法及其他相關之必要事項,由中央
主管機關事先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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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85/05/29
講習影響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權利至鉅,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其實施之相
關事項,事先公告周知。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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