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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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義勇消防幹部審議小組 (以下簡稱審議小組) 職掌如下:
 (一) 義勇消防幹部初 (續) 聘資格之審查。
 (二) 義勇消防幹部適任條件之評審,包括領導統御能力、救災協勤具體
      作為 (事蹟) 及與消防單位之互動關係等事項。
 (三)  其他有關審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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