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6
六  混凝土等之配合與強度,除應符合 CNS  三○九○「預拌混凝土」之
    規定外,其強度並應符合下表規定:
    ┌───────┬──────────────┐
    │  種      類  │經過二十八日養生後之抗壓強度│
    ├───────┼──────────────┤
    │基礎混凝土    │140 kgf/cm2 以上            │
    ├───────┼──────────────┤
    │鋼筋混凝土    │210 kgf/cm2 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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