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辦法 (99/09/20 修正)
第 3 條
(刪除)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99/09/20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就申請製造許可應檢附文件業已明定本辦法無重複規定必要,爰
配合刪除。
93/05/20
明定爆竹煙火製造許可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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