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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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依災害防救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置緊急應變
    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處理災害防救事宜或配合各級災害應變中
    心執行災害應變措施,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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