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1 條
連接熱水器之燃氣配管,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金屬管或符合國家標準之燃氣配管;其為橡膠管或塑膠管者,長
    度在一點八公尺以下,並不得隱藏在建築物構造體內或貫穿樓地板或
    牆壁。
二、熱水器與燃氣配管連接處之上游裝設關閉閥,並與熱水器保持一點八
    公尺以下之距離。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者,應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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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10
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為應施檢驗品目之瓦斯管計有燃氣用橡膠管(CNS9620) 、
液化石油氣用橡膠管(CNS9621) 、燃氣用金屬可撓性管(CNS15822)、燃氣用塑膠
軟管(CNS15996)與燃氣用鋼絲強化橡膠管及管組合件(CNS13814),為使新技術及
產品得與法令銜接,參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修正第一款
前段有關燃氣配管材質之限制。另考量塑膠管與橡膠管相同,均易於彎曲時造成氣流
阻塞,導致過大之壓力阻抗,且為避免塑膠管因老化或破損造成洩漏情事而未發現,
爰於第一款後段予以增列。
94/07/22
一、明定熱水器燃氣配管安裝規定。
二、第一款參酌建築技術規則第八十條第八款規定,明定燃氣配管之材質及長度。其
    中採用橡膠管者因考量橡皮管易因於彎曲時造成氣流阻塞,且造成過大之壓力阻
    抗,爰規定橡皮管長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另為避免橡皮管破損(如老化或被
    老鼠咬破)造成洩漏情事而未發現,明定其不得隱藏在建築物構造體內或貫穿樓
    地板或牆壁,以利更換、維修。
三、第二款參酌建築技術規則第八十條第九款規定,明定熱水器與燃氣配管連接處上
    游應裝設關閉閥,並與熱水器保持距離在一點八公尺以內,俾利熱水器異常時之
    緊急關閉。
四、第三款明定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應符合國家標準,確保壓力調整器之耐壓及氣
    密性能,避免因腐蝕、龜裂、壓力異常肇致使用障礙、洩漏或不完全燃燒情事。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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