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7
柒、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防局,得參酌此綱領訂定相關強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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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9/27
各消防機關得依轄區特性、政策推行及自治條例等因素,彈性參考本綱領強化防火管
理制度,爰刪除現行條文之實施日期規定;文字併予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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