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4
四、實施要領
(一)依下列場所特性,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1.無避難弱勢人員之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流程:
     (1)無地區隊之情形:如圖 1。
     (2)有地區隊之情形:如圖 2。
      2.有避難弱勢人員之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流程:
     (1)無地區隊之情形:如圖 3。
     (2)有地區隊之情形:如圖 4。
(二)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之應變事項:
      1.自衛消防編組隊長之綜合指揮任務:如表 2-1。
      2.自衛消防編組地區隊長之現場指揮任務:如表 2-2。
      3.自衛消防編組各班成員之任務:如表 2-3。
(三)任務賦予及應變事項之選擇:
      1.依據自衛消防編組之演練流程,賦予各編組成員有關任務,其個
        別應變事項,依下表:
        ┌─────────────┬────────────┐
        │自衛消防編組各編組成員之應│應變事項之各項活動項目之│
        │變事項                    │所需人數                │
        ├─────────────┼────────────┤
        │指揮A(自衛消防隊長)    │1 人                    │
        │指揮B(地區隊長)        │1 人                    │
        │活動A(現場確認人員)    │1 人以上(該項實際演練人│
        │                          │        員平均分配)    │
        │活動B(通報連絡(情報)班│1 人以上                │
        │      )                  │                        │
        │活動C(同上)            │1 人                    │
        │活動D(同上)            │1 人以上                │
        │活動E1(滅火班)        │1 人以上(該項實際演練人│
        │                          │        員平均分配)    │
        │                          │                        │
        │活動E2(同上(1 號消防栓│2 人以上(每具消防栓使用│
        │        ))              │        人數(1 或 2  具│
        │                          │        ))            │
        │        (同上(2 號消防栓│1 人以上(每具消防栓使用│
        │        ))              │        人數(1 或 2  具│
        │                          │        )              │
        │活動E3(同上)          │1 人                    │
        │活動F(避難引導班)      │1 人以上(該項實際演練人│
        │                          │        員平均分配)    │
        │活動G(安全防護班)      │1 人以上                │
        │活動H(救護班)          │1 人以上                │
        └─────────────┴────────────┘
      2.自衛消防編組人數較少時(如小於 10 人),得 1  人身兼複數
        任務(參考無地區隊之情形(如圖 1))進行演練。
(四)應變事項之選擇(表 2-1  至表 2-3):
      1.演練項目,分為必備項目及選擇項目,該選擇項目依該場所之位
        置、構造、設備、使用形態等實際特性予以選用。
      2.必備項目,如該場所確無此種情境,該項可不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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