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26 條
個別認可標示之附加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產品本體上明顯易見處,以不易脫落之方式附加認可標示。
二、產品之其他標識或文字不得與認可標示混淆或使消費者不易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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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1/06/21
參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第二十五點,明定個別認可標示之附加方式,
俾作為業者遵循及消費者辨識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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