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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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移動式泡沫砲塔之規格如下:
(一)放水量在每分鐘一千八百九十二公升(每分鐘五百加侖)以上。
(二)應具備泡沫虹吸與比例調整功能。
(三)每台應備一千八百九十二公升(五百加侖)以上之泡沫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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