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1
十一、評估失能
  (一)昏迷指數(GCS) 。
  (二)眼睛瞳孔大小及對光是否有反應。
  (三)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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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7/11/12
第二款酌作文字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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