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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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利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妥善規劃配置相關專責人力,有效執
    行各項災害防救及緊急救護等業務,以完備防救災體系,提升救援量
    能,特訂定本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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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02
本指導原則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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