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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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洩漏、爆炸等意外事故之應變措施
一、洩漏時之應變措施
(一)人命救助第一優先。
(二)有爆炸危險時,其警戒範圍儘量擴大,並禁止非救災人員進入警戒
      區內。
(三)若係瓦斯或有毒氣體洩漏,必須透過各種廣播、傳播媒體對下風居
      民進行勸告儘速避難。
(四)指導避難之同時,並告知關閉使用中之電器及火源。
(五)面積廣闊時,應集中一方面進行搶救。
(六)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注意搶救隊員安全,最好以輪流方式,避免過
      度勞累。
(七)搶救若需耗費長時間,應準備應急之醫療與飲用食品。
(八)發生洩漏時,應立即關閉開關或停止輸送作業。
二、爆炸(燃燒)的應變要領
(一)建築物與危險物品同時發生火災時,採取守勢的防禦行動。
(二)阻止蔓延應比熄滅火災行動優先。
(三)阻止蔓延行動,應先將未燃容器(槽、鋼瓶、桶)予以冷卻及搬運
      危險物品至安全地帶。
(四)先確定火場內燃燒物品的種類和性質,再採取適當的滅火手段。
(五)基本資料在平時就應準備妥善,以謀求隨時都可以在火災現場上應
      用。
(六)燃燒有毒氣體時,必須穿著空氣呼吸器具,並由上風位置進行滅火
      。
(七)發生爆炸或燃燒時,應立即關閉開關或停止輸送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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