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5
十五、訓練機構辦理防火管理人訓練收取之費用,除用於講師授課酬勞、
      職員薪資、辦公費、房租及必要教學支出外,應供充實教學及從事
      消防安全活動之用,經費收支詳列帳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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