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 目的:為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 (以下簡稱專業
機構) 之認可作業,推動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特訂定本須知。
2
二 申請資格:
1 職業訓練機構
2 非營利法人
3 依法組織之消防團體
4 設有消防相關科、系 (所) 之大專院校。
3
三 應備文件:專業機構申請認可,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 「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申請書」 (以下簡稱
申請書) 十五份及「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審
查表」 (以下簡稱審查表) (如附件一) 乙份。申請書應以 A4 版
面、中文書寫、編以流水號頁碼,記載下列事項:
1 緣起:即辦理講習訓練之原因或背景,例如法令依據或講習訓練
內容概要等。
2 目標: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需求市場及參加對象之事先評估,以
及預計辦理之期間、地點,以為日後擬定招訓計畫之參考。
3 講習訓練場所概要:應符合「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
要點」 (以下簡稱訓練實施要點) 第四點規定。註明實習機具、
設備之規格、數量及附照片,並檢附場所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如為租借者,應附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之書面同意文件。
4 講習訓練教材: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教材內容應充
實豐富,且以自行編印為原則。另編撰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管理
,應具有豐富之學、經歷。教材非自行編印者,應註明來源。
5 講習訓練時數: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針對受訓學員
之資格,編排之課程須區分為兩種,曾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取得
合格證書者,得免除消防常識、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
管理及操作要領、自衛消防編組等課程。
6 師資名冊、行政事務人力配置及其學經歷:所列人員之學經歷應
確實,如經發現不實情事,應由專業機構負完全法律責任。其中
講習師資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十點規定,並檢附其經歷、服務
機關及連絡電話,若講師為現職公務人員者,應檢附其服務機關
書面同意文件或影本。
7 辦理講習訓練之經驗:詳列承辦相關消防講習訓練之經驗,並檢
附證明文件。
8 預期效益:詳列預定完成之具體成果。
9 費用估測:辦理講習訓練之各項支出,如人事費、場地費、行政
管理費、庶務費、差旅費、教材費、印刷費及其它必要之支出。
另應考量教材、師資、實施方式、辦班地點、講習對象等不同情
形,估算每梯次最低成本及學員收費標準之上下限。
(二) 資格文件:應檢附訓練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之相關文件。
附件一: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審查表 9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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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負責人:________ 連絡人:_________ 連絡電話: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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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查要件 │申請機構│ 機關 │
│ │ │自我審查│ 複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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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1 專業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合格 │
│本 │(1)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登記或許可證│ │□不合格│
│資 │ 明文件影本。 │ │ │
│料 │(2) 非營利法人: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
│ │ 核准設立文件影本、章程及一年以│ │ │
│ │ 上經當地消防機關確認之推廣消防│ │ │
│ │ 安全活動事蹟。 │ │ │
│ │(3) 消防團體:核准設立文件影本、章│ │ │
│ │ 程及一年以上經當地消防機關確認│ │ │
│ │ 之推廣消防安全活動事蹟。 │ │ │
│ │(4) 設有消防相關科、系 (所) 之大專│ │ │
│ │ 院校:組織法規。 │ │ │
│ │2 講師資格證明文件 (講師為現職公務│□是□否│ │
│ │ 員者,應檢附其服務機關書面同意文│ │ │
│ │ 件或影本。) │ │ │
│ │3 載明辦理講習訓練之實習設備機具、│□是□否│ │
│ │ 課桌椅、教材及其他教學設備清冊。│ │ │
│ │ 實習之機具、設備、場地為租借者,│ │ │
│ │ 應附其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之書面同│ │ │
│ │ 意文件。 │ │ │
│ │4 載明教室面積、黑板面積、盥洗設備│□是□否│ │
│ │ 、消防及避難設施等相關事項之班舍│ │ │
│ │ 平面圖說。 │ │ │
│ │5 講習訓練場所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是□否│ │
│ │ 。 │ │ │
│ │6 辦理講習訓練之經驗及績效。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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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1 教室面積在七十五平方公尺以上,五│□是□否│□合格 │
│習 │ 百平方公尺以下。 │ │ │
│訓 │2 課桌椅符合成人使用,桌面每人使用│□是□否│□不合格│
│練 │ 面積在○.二五平方公尺以上。 │ │ │
│場 │3 黑板或白板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上。│□是□否│ │
│所 │4 有擴音設備、投影機、幻燈機及其他│□是□否│ │
│ │ 必要之電化教學設備。 │ │ │
│ │5 教室通風良好,維持適當之溫溼度。│□是□否│ │
│ │6 教室採光及照明適當,桌面照度在三│□是□否│ │
│ │ 百米燭光以上。 │ │ │
│ │7 教室內經常性噪音量以六十分貝以下│□是□否│ │
│ │ 為原則。 │ │ │
│ │8 足夠之清潔飲用水。 │□是□否│ │
│ │9 足夠及清潔之盥洗衛生設備。 │□是□否│ │
│ │10 依規定設置消防、避難逃生及安全│□是□否│ │
│ │ 衛生設施,並於明顯之處所載明專│ │ │
│ │ 業機構名稱、負責人、辦理講習訓│ │ │
│ │ 練之種類、避難逃生指示圖等。 │ │ │
│ │11 其他配合教學必要之教具及用品。│□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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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1 專業機構係自行編印 (無自行編印教│□是□否│□合格 │
│習 │ 材者,應註明並檢附教材之來源。) │ │ │
│訓 │2 內容充實且豐富。 │□是□否│□不合格│
│練 │3 應依規定之課程名稱及時數辦理。 │□是□否│ │
│教 │4 內容之編撰,依下列原則辦理: │□是□否│ │
│材 │(1) 符合消防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 │ │
│ │(2) 使用中文敘述,有必要引用國外原│ │ │
│ │ 文者,應加註中文,以為對照。 │ │ │
│ │(3) 單位使用公制,有必要使用公制以│ │ │
│ │ 外之單位者,應換算為公制,以為│ │ │
│ │ 對照。 │ │ │
│ │(4) 編排方式橫式由左而右,直式由右│ │ │
│ │ 而左。 │ │ │
│ │(5) 載明編輯人員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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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1 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之時數│□是□否│□合格 │
│習 │ 不得少於二十四小時,其課程名稱及│ │ │
│時 │ 時數符合規定。 │ │ │
│數 │2 對於曾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取得合格│□是□否│□不合格│
│ │ 證書者,依規定時數編排課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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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應檢具講師資格名冊,並符合下列條件│□是□否│□合格 │
│資 │(1) 現 (曾) 任消防機關警正或薦任以│ │ │
│資 │ 上職務者,或其他相關機關薦任以│ │□不合格│
│格 │ 上職務者。 │ │ │
│ │(2) 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相關課程具一年│ │ │
│ │ 以上教學經驗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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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1 檢附十五份申請書。 │□是□否│□合格 │
│請 │2 申請書以A4版面、中文書寫、編以│□是□否│ │
│書 │ 流水號頁碼符合規定。 │ │□不合格│
│ │3 申請書內容應包括:緣起、目標、辦│□是□否│ │
│ │ 理訓練場所概要、講習訓練教材、講│ │ │
│ │ 習訓練時數、師資名冊、辦理講習訓│ │ │
│ │ 練之經驗、預期效益、費用估測等事│ │ │
│ │ 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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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本申請機構已備妥上述文件並詳填審查表「申請機構自我審查」欄│
│ 位。 │
│2 所附之文件及填具之資料如有造假不實,願負完全法律責任。 │
│申請機構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 年__ 月__ 日 │
│收件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審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綜合審查結果: │
│□合格: │
│□不合格: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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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 認可程序:
(一) 申請認可之專業機構應提出十五份申請書及審查表向本部消防署 (
以下簡稱本署) 提出申請。
(二) 專業機構認可先由本署作初步書面審查,審查其後交由委員會續行
審查。
(三) 前項委員會由本署延聘有關專家組成,開會審查專業機構之申請書
。專業機構依公開抽籤之順序向委員會進行簡報。簡報內容以申請
書內容為範圍,簡報時間及答詢時間各以二十分鐘為限,簡報所需
設備由該專業機構自行準備。委員會評分標準表如附件二。
(四) 經全體出席委員評分,平均分數為八十分以上者,始為內政部 (以
下簡稱本部) 認可之專業機構。
附件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評分標準表
9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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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配 分│甲等 │乙等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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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材內容│30 分│1 教材自行編印或有│1 教材自行編印或│1
│ │ │ 註明並檢附選用之│ 有註明並檢附選│
│ │ │ 教材來源,且教材│ 用之教材來源,│
│ │ │ 印刷精美。 │ 且教材印刷良好│
│ │ │2 教材內容充實、創│ 。 │
│ │ │ 新,非常符合課程│2 教材內容平實,│2
│ │ │ 需求。 │ 符合課程需求。│
│ │ │3 建置各類測驗題庫│ │
│ │ │ ,內容佳且數量超│3 建置各類測驗題│
│ │ │ 過三百題者。 │ 庫,內容佳且數│得
│ │ │得分:30~24 分。│ 超過二百題者。│
│ │ │ │得分:23 ~16 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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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講習訓練│20 分│1 講習訓練場所之分│1 講習訓練場所之│1
│ 設施 │ │ 佈在十縣市以上。│ 分佈在七至九縣│
│ │ │2 室內及室外教學環│ 市之間。 │
│ │ │ 境及設施,非常符│2 室內及室外教學│2
│ │ │ 合課程需求。 │ 環境及設施,尚│
│ │ │3 講習訓練設施與課│ 符合課程需求。│
│ │ │ 程內容非常符合需│3 講習訓練設施與│3
│ │ │ 求 (含實務課程) │ 課程內容尚符合│
│ │ │得分:20~16 分 │ 需求 (含實務課│
│ │ │ │ 程) 。 │
│ │ │ │得分:15~11 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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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師資條件│10 分│1 師資人數十名以上│1 師資人數七至九│1
│ │ │ 。 │ 名。 │
│ │ │2 師資學經歷非常符│2 師資學經歷尚能│2
│ │ │ 合課程教學。 │ 符合課程教學。│
│ │ │得分:10~8 分 │得分:7 ~6 分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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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行政資源│20 分│1 辦理消防或工業安│1 辦理消防或工業│1
│ │ │ 全專業講習,績效│ 安全專業講習,│
│ │ │ 良好。 │ 績效尚佳。 │
│ │ │2 行政人力及規劃能│2 行政人力及規劃│2
│ │ │ 力均佳。 │ 能力尚佳。 │
│ │ │3 教學管理相關附表│3 教學管理相關附│3
│ │ │ 齊備,且非常具體│ 表齊備,且內容│
│ │ │ 可行。 │ 尚可。 │
│ │ │得分:20~16 分 │得分:15~11 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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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綜合評量│20 分│1 申請者非常瞭解本│1 申請者瞭解本案│1
│ │ │ 案執行內容。 │ 執行內容。 │
│ │ │2 申請認可書內容非│2 申請認可書內容│2
│ │ │ 常具體充實。 │ 具體充實。 │
│ │ │3 收費標準非常合理│3 收費標準尚稱合│3
│ │ │ (附收費標準評估│ 理 (附收費標準│
│ │ │ 表) 。 │ 評估表) 。 │
│ │ │4 其他事項非常創新│4 其他事項創新可│4
│ │ │ 可行。 │ 行。 │
│ │ │得分:20~16 分 │得分:15~11 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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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結果判定 │總分 分。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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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不合格原因 │
├────────┼──────────────────────
│附註 │1 總配分為一百分,請委員先參考評分項目、內容
│ │2 總分在八十分以上者屬「及格」,總分未滿八十
│ │3 評定「不及格」者,請簡略敘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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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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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丁等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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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自行編印,│1 教材非自行編印,│ │
或有註明並檢附│ 或未註明並檢附選│ │
選用之教材來源│ 用之教材來源,且│ │
,且教材之印刷│ 教材之印刷及內容│ │
及內容不佳。 │ 不佳。 │ │
建置各類測驗題│2 未能建置各類測驗│ │
庫,內容品質粗│ 題庫。 │ │
糙,且數量未超│得分:7 ~0 分 │ │
過二百題者。 │ │ │
分:15~8 分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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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習訓練場所之│1 講習訓練場所之分│ │
分佈在四至六縣│ 佈在三縣市以下。│ │
市之間。 │2 室內及室外教學環│ │
室內及室外教學│ 境及設施不符合課│ │
環境及設施簡略│ 程需求。 │ │
。 │3 講習訓練設施與課│ │
講習訓練設施與│ 程內容非常不符合│ │
課程內容不符合│ 需求 (含實務課程│ │
需求 (含實務課│ ) 。 │ │
程) 。 │得分:5 ~0 分 │ │
分:10~6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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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人數四至六│1 師資人數三名以下│ │
名。 │ 。 │ │
師資學經歷不符│2 師資學經歷不佳且│ │
合課程需求。 │ 不符合課程教學。│ │
分:5 ~3 分 │得分:2 ~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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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消防或工業│1 無辦理消防或工業│ │
安全專業講習,│ 安全專業講習訓練│ │
績效普通。 │ 之經驗。 │ │
行政人力及規劃│2 行政人力及規劃能│ │
能力普通。 │ 力不符合需求。 │ │
教學管理相關附│3 無教學管理相關附│ │
表不齊備,且內│ 表。 │ │
容不佳。 │得分:5 ~0 分 │ │
分:10~6 分 │ │ │
───────┼─────────┼──┤
申請者尚能瞭解│1 申請者不瞭解本 │ │
本案執行內容。│ 案執行內容。 │ │
申請認可書內容│2 申請認可書內容 │ │
尚稱充實。 │ 平乏且不具體。 │ │
收費標準不合理│3 收費標準非常不 │ │
(附收費標準評│ 合理 (附收費標 │ │
估表) 。 │ 準評估表) 。 │ │
其它事項尚稱可│4 其它事項並不可 │ │
行。 │ 行。 │ │
分:10~6 分 │得分:5 ~0 分 │ │
───────┴─────────┴──┤
□不合格 │
────────────────────┤
│
────────────────────┤
,再評分數。 │
分者屬「不及格」。 │
│
────────────────────┘
5
五 受理申請時間:為期客觀及利於比較,本認可作業採集中及階段方式
進行,每年至少辦理乙次,受理申請時間由本署另行公告。
6
六 其它事項:
(一) 經本部認可之專業機構,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應符
合講習訓練要點第六點規定。
(二) 與本案有關之法令,有修正時,均應依新修正之法令規定辦理。
(三) 本部得依訓練實施要點第十三點規定,視需要對經認可之專業機構
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得取消其原認可之資格。
(四) 專業機構如經本部發現或他人檢舉,有提列不實資料或將講習計畫
移轉或委託他人辦理之情事,經查明屬實者,本部得取消原認可資
格。
(五) 申請應檢附相關文件寄達 (以郵戳為憑) 或送達本署災害預防組彙
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
可」等字樣,本署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一號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