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規

1
一  目的:為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 (以下簡稱專業
    機構) 之認可作業,推動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特訂定本須知。
2
二  申請資格:
    1 職業訓練機構
    2 非營利法人
    3 依法組織之消防團體
    4 設有消防相關科、系 (所) 之大專院校。
3
三  應備文件:專業機構申請認可,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 「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申請書」 (以下簡稱
      申請書) 十五份及「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審
      查表」 (以下簡稱審查表)  (如附件一) 乙份。申請書應以 A4 版
      面、中文書寫、編以流水號頁碼,記載下列事項:
      1 緣起:即辦理講習訓練之原因或背景,例如法令依據或講習訓練
        內容概要等。
      2 目標: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需求市場及參加對象之事先評估,以
        及預計辦理之期間、地點,以為日後擬定招訓計畫之參考。
      3 講習訓練場所概要:應符合「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
        要點」 (以下簡稱訓練實施要點) 第四點規定。註明實習機具、
        設備之規格、數量及附照片,並檢附場所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如為租借者,應附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之書面同意文件。
      4 講習訓練教材: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教材內容應充
        實豐富,且以自行編印為原則。另編撰人員對於危險物品之管理
        ,應具有豐富之學、經歷。教材非自行編印者,應註明來源。
      5 講習訓練時數: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針對受訓學員
        之資格,編排之課程須區分為兩種,曾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取得
        合格證書者,得免除消防常識、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
        管理及操作要領、自衛消防編組等課程。
      6 師資名冊、行政事務人力配置及其學經歷:所列人員之學經歷應
        確實,如經發現不實情事,應由專業機構負完全法律責任。其中
        講習師資應符合訓練實施要點第十點規定,並檢附其經歷、服務
        機關及連絡電話,若講師為現職公務人員者,應檢附其服務機關
        書面同意文件或影本。
      7 辦理講習訓練之經驗:詳列承辦相關消防講習訓練之經驗,並檢
        附證明文件。
      8 預期效益:詳列預定完成之具體成果。
      9 費用估測:辦理講習訓練之各項支出,如人事費、場地費、行政
        管理費、庶務費、差旅費、教材費、印刷費及其它必要之支出。
        另應考量教材、師資、實施方式、辦班地點、講習對象等不同情
        形,估算每梯次最低成本及學員收費標準之上下限。
 (二) 資格文件:應檢附訓練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之相關文件。

附件一: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審查表 90.03.14
┌──────────────────────────────┐
│申請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負責人:________ 連絡人:_________ 連絡電話:____________   │
├──┬─────────────────┬────┬────┤
│項目│審查要件                          │申請機構│  機關  │
│    │                                  │自我審查│  複審  │
├──┼─────────────────┼────┼────┤
│基  │1 專業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合格  │
│本  │(1)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登記或許可證│        │□不合格│
│資  │    明文件影本。                  │        │        │
│料  │(2) 非營利法人: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
│    │    核准設立文件影本、章程及一年以│        │        │
│    │    上經當地消防機關確認之推廣消防│        │        │
│    │    安全活動事蹟。                │        │        │
│    │(3) 消防團體:核准設立文件影本、章│        │        │
│    │    程及一年以上經當地消防機關確認│        │        │
│    │    之推廣消防安全活動事蹟。      │        │        │
│    │(4) 設有消防相關科、系 (所) 之大專│        │        │
│    │    院校:組織法規。              │        │        │
│    │2 講師資格證明文件 (講師為現職公務│□是□否│        │
│    │  員者,應檢附其服務機關書面同意文│        │        │
│    │  件或影本。)                     │        │        │
│    │3 載明辦理講習訓練之實習設備機具、│□是□否│        │
│    │  課桌椅、教材及其他教學設備清冊。│        │        │
│    │  實習之機具、設備、場地為租借者,│        │        │
│    │  應附其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之書面同│        │        │
│    │  意文件。                        │        │        │
│    │4 載明教室面積、黑板面積、盥洗設備│□是□否│        │
│    │  、消防及避難設施等相關事項之班舍│        │        │
│    │  平面圖說。                      │        │        │
│    │5 講習訓練場所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是□否│        │
│    │  。                              │        │        │
│    │6 辦理講習訓練之經驗及績效。      │□是□否│        │
├──┼─────────────────┼────┼────┤
│講  │1 教室面積在七十五平方公尺以上,五│□是□否│□合格  │
│習  │  百平方公尺以下。                │        │        │
│訓  │2 課桌椅符合成人使用,桌面每人使用│□是□否│□不合格│
│練  │  面積在○.二五平方公尺以上。    │        │        │
│場  │3 黑板或白板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上。│□是□否│        │
│所  │4 有擴音設備、投影機、幻燈機及其他│□是□否│        │
│    │  必要之電化教學設備。            │        │        │
│    │5 教室通風良好,維持適當之溫溼度。│□是□否│        │
│    │6 教室採光及照明適當,桌面照度在三│□是□否│        │
│    │  百米燭光以上。                  │        │        │
│    │7 教室內經常性噪音量以六十分貝以下│□是□否│        │
│    │  為原則。                        │        │        │
│    │8 足夠之清潔飲用水。              │□是□否│        │
│    │9 足夠及清潔之盥洗衛生設備。      │□是□否│        │
│    │10  依規定設置消防、避難逃生及安全│□是□否│        │
│    │    衛生設施,並於明顯之處所載明專│        │        │
│    │    業機構名稱、負責人、辦理講習訓│        │        │
│    │    練之種類、避難逃生指示圖等。  │        │        │
│    │11  其他配合教學必要之教具及用品。│□是□否│        │
├──┼─────────────────┼────┼────┤
│講  │1 專業機構係自行編印 (無自行編印教│□是□否│□合格  │
│習  │  材者,應註明並檢附教材之來源。) │        │        │
│訓  │2 內容充實且豐富。                │□是□否│□不合格│
│練  │3 應依規定之課程名稱及時數辦理。  │□是□否│        │
│教  │4 內容之編撰,依下列原則辦理:    │□是□否│        │
│材  │(1) 符合消防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        │        │
│    │(2) 使用中文敘述,有必要引用國外原│        │        │
│    │    文者,應加註中文,以為對照。  │        │        │
│    │(3) 單位使用公制,有必要使用公制以│        │        │
│    │    外之單位者,應換算為公制,以為│        │        │
│    │    對照。                        │        │        │
│    │(4) 編排方式橫式由左而右,直式由右│        │        │
│    │    而左。                        │        │        │
│    │(5) 載明編輯人員姓名。            │        │        │
├──┼─────────────────┼────┼────┤
│講  │1 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之時數│□是□否│□合格  │
│習  │  不得少於二十四小時,其課程名稱及│        │        │
│時  │  時數符合規定。                  │        │        │
│數  │2 對於曾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取得合格│□是□否│□不合格│
│    │  證書者,依規定時數編排課程。    │        │        │
├──┼─────────────────┼────┼────┤
│師  │應檢具講師資格名冊,並符合下列條件│□是□否│□合格  │
│資  │(1) 現 (曾) 任消防機關警正或薦任以│        │        │
│資  │    上職務者,或其他相關機關薦任以│        │□不合格│
│格  │    上職務者。                    │        │        │
│    │(2) 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相關課程具一年│        │        │
│    │    以上教學經驗者。              │        │        │
├──┼─────────────────┼────┼────┤
│申  │1 檢附十五份申請書。              │□是□否│□合格  │
│請  │2 申請書以A4版面、中文書寫、編以│□是□否│        │
│書  │  流水號頁碼符合規定。            │        │□不合格│
│    │3 申請書內容應包括:緣起、目標、辦│□是□否│        │
│    │  理訓練場所概要、講習訓練教材、講│        │        │
│    │  習訓練時數、師資名冊、辦理講習訓│        │        │
│    │  練之經驗、預期效益、費用估測等事│        │        │
│    │  項。                            │        │        │
├──┴─────────────────┴────┴────┤
│備註:                                                      │
│1 本申請機構已備妥上述文件並詳填審查表「申請機構自我審查」欄│
│  位。                                                      │
│2 所附之文件及填具之資料如有造假不實,願負完全法律責任。    │
│申請機構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 年__ 月__ 日 │
│收件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審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綜合審查結果:                                              │
│□合格:                                                    │
│□不合格: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4
四  認可程序:
 (一) 申請認可之專業機構應提出十五份申請書及審查表向本部消防署 (
      以下簡稱本署) 提出申請。
 (二) 專業機構認可先由本署作初步書面審查,審查其後交由委員會續行
      審查。
 (三) 前項委員會由本署延聘有關專家組成,開會審查專業機構之申請書
      。專業機構依公開抽籤之順序向委員會進行簡報。簡報內容以申請
      書內容為範圍,簡報時間及答詢時間各以二十分鐘為限,簡報所需
      設備由該專業機構自行準備。委員會評分標準表如附件二。
 (四) 經全體出席委員評分,平均分數為八十分以上者,始為內政部 (以
      下簡稱本部) 認可之專業機構。

附件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評分標準表
90.03.14
┌──────┬───┬─────────┬────────┬─
│評選項目    │配  分│甲等              │乙等            │丙
├──────┼───┼─────────┼────────┼─
│一  教材內容│30  分│1 教材自行編印或有│1 教材自行編印或│1
│            │      │  註明並檢附選用之│  有註明並檢附選│
│            │      │  教材來源,且教材│  用之教材來源,│
│            │      │  印刷精美。      │  且教材印刷良好│
│            │      │2 教材內容充實、創│  。            │
│            │      │  新,非常符合課程│2 教材內容平實,│2
│            │      │  需求。          │  符合課程需求。│
│            │      │3 建置各類測驗題庫│                │
│            │      │  ,內容佳且數量超│3 建置各類測驗題│
│            │      │  過三百題者。    │  庫,內容佳且數│得
│            │      │得分:30~24  分。│  超過二百題者。│
│            │      │                  │得分:23 ~16 分│
│            │      │                  │。              │
├──────┼───┼─────────┼────────┼─
│二  講習訓練│20  分│1 講習訓練場所之分│1 講習訓練場所之│1
│    設施    │      │  佈在十縣市以上。│  分佈在七至九縣│
│            │      │2 室內及室外教學環│  市之間。      │
│            │      │  境及設施,非常符│2 室內及室外教學│2
│            │      │  合課程需求。    │  環境及設施,尚│
│            │      │3 講習訓練設施與課│  符合課程需求。│
│            │      │  程內容非常符合需│3 講習訓練設施與│3
│            │      │  求 (含實務課程) │  課程內容尚符合│
│            │      │得分:20~16  分  │  需求 (含實務課│
│            │      │                  │  程) 。        │
│            │      │                  │得分:15~11  分│得
├──────┼───┼─────────┼────────┼─
│三  師資條件│10  分│1 師資人數十名以上│1 師資人數七至九│1
│            │      │  。              │  名。          │
│            │      │2 師資學經歷非常符│2 師資學經歷尚能│2
│            │      │  合課程教學。    │  符合課程教學。│
│            │      │得分:10~8 分    │得分:7 ~6 分  │得
├──────┼───┼─────────┼────────┼─
│四  行政資源│20  分│1 辦理消防或工業安│1 辦理消防或工業│1
│            │      │  全專業講習,績效│  安全專業講習,│
│            │      │  良好。          │  績效尚佳。    │
│            │      │2 行政人力及規劃能│2 行政人力及規劃│2
│            │      │  力均佳。        │  能力尚佳。    │
│            │      │3 教學管理相關附表│3 教學管理相關附│3
│            │      │  齊備,且非常具體│  表齊備,且內容│
│            │      │  可行。          │  尚可。        │
│            │      │得分:20~16  分  │得分:15~11  分│得
├──────┼───┼─────────┼────────┼─
│五  綜合評量│20  分│1 申請者非常瞭解本│1 申請者瞭解本案│1
│            │      │  案執行內容。    │  執行內容。    │
│            │      │2 申請認可書內容非│2 申請認可書內容│2
│            │      │  常具體充實。    │  具體充實。    │
│            │      │3 收費標準非常合理│3 收費標準尚稱合│3
│            │      │   (附收費標準評估│  理 (附收費標準│
│            │      │  表) 。          │  評估表) 。    │
│            │      │4 其他事項非常創新│4 其他事項創新可│4
│            │      │  可行。          │  行。          │
│            │      │得分:20~16  分  │得分:15~11  分│得
├──────┴─┬─┴─────────┴────────┴─
│六  結果判定    │總分        分。            □合格
├────────┼──────────────────────
│七  不合格原因  │
├────────┼──────────────────────
│附註            │1 總配分為一百分,請委員先參考評分項目、內容
│                │2 總分在八十分以上者屬「及格」,總分未滿八十
│                │3 評定「不及格」者,請簡略敘述理由。
└────────┴──────────────────────
評選委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等            │丁等              │得分│
───────┼─────────┼──┤
教材自行編印,│1 教材非自行編印,│    │
或有註明並檢附│  或未註明並檢附選│    │
選用之教材來源│  用之教材來源,且│    │
,且教材之印刷│  教材之印刷及內容│    │
及內容不佳。  │  不佳。          │    │
建置各類測驗題│2 未能建置各類測驗│    │
庫,內容品質粗│  題庫。          │    │
糙,且數量未超│得分:7 ~0 分    │    │
過二百題者。  │                  │    │
分:15~8 分  │                  │    │
              │                  │    │
              │                  │    │
              │                  │    │
───────┼─────────┼──┤
講習訓練場所之│1 講習訓練場所之分│    │
分佈在四至六縣│  佈在三縣市以下。│    │
市之間。      │2 室內及室外教學環│    │
室內及室外教學│  境及設施不符合課│    │
環境及設施簡略│  程需求。        │    │
。            │3 講習訓練設施與課│    │
講習訓練設施與│  程內容非常不符合│    │
課程內容不符合│  需求 (含實務課程│    │
需求 (含實務課│  ) 。            │    │
程) 。        │得分:5 ~0 分    │    │
分:10~6 分  │                  │    │
───────┼─────────┼──┤
師資人數四至六│1 師資人數三名以下│    │
名。          │  。              │    │
師資學經歷不符│2 師資學經歷不佳且│    │
合課程需求。  │  不符合課程教學。│    │
分:5 ~3 分  │得分:2 ~0 分    │    │
───────┼─────────┼──┤
辦理消防或工業│1 無辦理消防或工業│    │
安全專業講習,│  安全專業講習訓練│    │
績效普通。    │  之經驗。        │    │
行政人力及規劃│2 行政人力及規劃能│    │
能力普通。    │  力不符合需求。  │    │
教學管理相關附│3 無教學管理相關附│    │
表不齊備,且內│  表。            │    │
容不佳。      │得分:5 ~0 分    │    │
分:10~6 分  │                  │    │
───────┼─────────┼──┤
申請者尚能瞭解│1 申請者不瞭解本  │    │
本案執行內容。│  案執行內容。    │    │
申請認可書內容│2 申請認可書內容  │    │
尚稱充實。    │  平乏且不具體。  │    │
收費標準不合理│3 收費標準非常不  │    │
 (附收費標準評│  合理 (附收費標  │    │
估表) 。      │  準評估表) 。    │    │
其它事項尚稱可│4 其它事項並不可  │    │
行。          │  行。            │    │
分:10~6 分  │得分:5 ~0 分    │    │
───────┴─────────┴──┤
□不合格                                │
────────────────────┤
                                        │
────────────────────┤
,再評分數。                            │
分者屬「不及格」。                      │
                                        │
────────────────────┘
5
五  受理申請時間:為期客觀及利於比較,本認可作業採集中及階段方式
    進行,每年至少辦理乙次,受理申請時間由本署另行公告。
6
六  其它事項:
 (一) 經本部認可之專業機構,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應符
      合講習訓練要點第六點規定。
 (二) 與本案有關之法令,有修正時,均應依新修正之法令規定辦理。
 (三) 本部得依訓練實施要點第十三點規定,視需要對經認可之專業機構
      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得取消其原認可之資格。
 (四) 專業機構如經本部發現或他人檢舉,有提列不實資料或將講習計畫
      移轉或委託他人辦理之情事,經查明屬實者,本部得取消原認可資
      格。
 (五) 申請應檢附相關文件寄達 (以郵戳為憑) 或送達本署災害預防組彙
      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
      可」等字樣,本署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一號七樓。